IMAG2442.jpg

自從跟朋友一樣買了U6 之後一直想要兩車出遊

從選時間到選地點 選來選去最後變成奧萬大

這是個我還真的沒去過的地方

阿里山 溪頭 杉林溪 合歡山 武陵農場 太平山...都去過很多次

就這裡一次都沒去過 地點決定後就是訂房了

這一篇就以訂房跟行程介紹為主 ^^

有興趣想去奧萬大的朋友可以參考參考

首先....我們日期是選擇十月21日

根據官網的規定要訂票的最早只能在三十天前預約

於是我們兩組人馬在提前三十天的早晨七點起床等待八點的訂房時間

時間一到經過一番廝殺 終於我們都有訂到房

經過清查 結果我們有兩間房訂錯日期 >_<  結果只能延期 TT

沒錯這是第一個要注意的點

第一個動作一定是要選對日期阿~~~~~~~

一開始進入的時候日期不一定我們要的日期

一定要注意

接著就是照著步驟做

記得動作一定要快 不然只能不停的延期 因為動作慢了就訂不到囉 ~~~

在售票處確認房客資料後一路開車直到遊客中心

進園後先看到左邊的停車場有停大型車 也有小型車 

但這停車場離住宿區有一小小段距離

旁邊的小路是往瀑布的方向不是遊客中心喔)

DSC_2625.JPG

經過第一個停車場

在遊客中心CHECK IN 拿到鑰匙後就可以進房間

我們這次訂到楓紅山莊兩人房兩間 四人小木屋一間

基本上楓紅山莊跟小木屋區是在一起的

在楓紅山莊後面就是停車場 有住宿的人可以直接停到停車場

IMAG2474.jpg

三台車 兩台小六一隻小馬3

IMAG2484.jpg

這張是隔天清晨五點多拍的 對面是員工宿舍

IMAG2493.jpg

楓紅山莊兩人房真的不大

不過基本上睡覺是沒問題的 除了廁所的味道有點重

其實蠻不錯的 CP值高 要注意的是 這裡沒有冷氣

IMAG2479.jpg

廁所也是走小而美路線

IMAG2480.jpg

乾溼分離

記得要帶自己的牙刷牙膏

IMAG2483.jpg

走道

山莊的好處是每一層樓都有飲水機 很方便

IMAG2470.jpg

IMAG2476.jpg

山莊的一樓就是餐廳 提供合菜

至於菜色口味  我只能說吃得飽就好 XD

畢竟我們人數不多又中午在清境都吃太飽

IMAG2500.jpg

菜單供參考 (2016.10.29)

DSC_2618.JPG

山莊的周邊有很多的桌椅

晚上很多人都在外面聊天 只是要小心蚊子 @@

再過去一點就是木屋區

DSC_2622.JPG

IMAG2489.jpg

楓紅山莊的門口就是一大片草地 很適合帶小孩來玩

草坪的對面就是遊客中心的二樓

二樓是販賣部 有賣一些零食 飲料等等東西

還有義大利麵喔~ 不過要注意供餐的時間

DSC_2628.JPG

DSC_2636.JPG

本來打算晚上來這邊聊天的

不過晚上時間一到燈就都關了 @@

還是別來這邊餵蚊子

DSC_2639.JPG

DSC_2641.JPG

DSC_2642.JPG

DSC_2643.JPG

草地右邊就是綠野山莊

DSC_2650.JPG

感覺綠野山莊應該是新蓋的下次有機會再去住

IMAG2496.jpg

早餐也是在楓紅餐廳用餐

IMAG2497.jpg

IMAG2499.jpg

除了饅頭外還有烤麵包

不過豆漿有點淡.... XD

DSC_2644.JPG

關於步道的部分因為沿途都要抱著孩子

沒辦法拍些完整的照片 我只能說步道雖然有點累人

但是沿途大部分都有樹蔭不會太曬

而且賞鳥平台跟吊橋那邊都有小吃店跟廁所 很方便

隨時可以休息跟撤退 XD

DSC_2659.JPG

這次漏了一個地方沒去 就是瀑布區

偏偏瀑布區才是這時間聽說有少許楓紅的地方

DSC_2663.JPG

只能找幾片附近的楓葉乾過癮了

IMAG2555.jpg

一路走走停停 邊走邊玩

走過吊橋休息一下接著往回走 也花了快四個多小時

IMAG2458.jpg

最後附上清早起來拍的火燒雲 D700 懶得拿出來 只好用手機拍

以上資訊希望對想去的朋友有幫助

     ====建議行程====

第一天一早進奧萬大走步道 賞楓

因為步道很多條 想慢慢逛的話才有時間

可以夜宿奧萬大也可以夜宿清境(晚上可以逛小瑞士)

夜宿奧萬大 過中午再進去也無妨

如果要夜宿清境其實中午吃完飯再進去奧案大

走完步道後下午離開就行囉~

隔天去青青草原看綿羊秀這樣可以一次玩兩個景點

不過千萬別兩個都排同一天 腿會很酸  @@

但是要注意園區服務時間只到下午五點喔

另外,山路有些地方無法會車 開車技術請自行斟酌

而且現在有車輛管制 要注意一下時間的掌握

如果可以的話我會想在奧萬大住個兩三天

(但是要可以出來覓食 餐廳天天吃會膩 ==)

 

 

 

 

 

arrow
arrow

    old Ja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